>高州市城区道路黑底化改造(三期)工程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州市城区道路黑底化改造(三期)工程 已由 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改投[2019]8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 高州市华荔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 ,建设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工程概况:本期改造道路范围包括:1、站前路(高凉西路-东方大道);2 、挂榜路(南湖加油站-挂榜岭公园牌坊);3、明珠路(府前南路-站前路);4、府前南路(高凉中路-隧道);5、怡景路(高凉中路-桂圆路);6、天子路(高凉中路-桂圆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病害处理、路面摊铺沥青混凝土、施划交通标线、设置停车位、人行道改造、雨污管道和照明改造等。概算(若概算有变动,以最新批复的概算为准)总投资6297.73万元(其中建安费5585.91万元)。 >2.2建设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初步设计报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缴纳墙改押金;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解决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道路开口等问题。 >(2)工程设计;设计阶段包括工程范围内的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施工招标技术文件、施工现场技术服务。 >(3)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 >(4)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6)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沥青路面的质量保修期为5 年)。 >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2.4设计服务期及施工工期: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周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240 天(日历天),其中: >(1) 方案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之日起)20日历天; >(2) 初步设计阶段(含初设概算):20日历天(不包括:①初设文件提交后至取得评审意见的时间;②提交修订后的初设文件至取得批复文件的时间); >(3) 施工图设计阶段:20日历天(①包括针对审图反馈意见修改并取得审图合格书的时间;②不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送审后至取得审图意见的时间)。 >(4) 施工工期:180天。2020年12 月31日前完成所有工程量的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年审合格。 >3.2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或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3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3.1 项目设计负责 >3.3.2 项目施工负责 >3.3.4 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 >3.4 广东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且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该平台录入。未在茂名地区办理建筑行业企业入茂信息登记的施工企业在中标后28 日内到茂名市相应的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5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成员)在最近三年内(2017年1 月1日以来)没有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解除合同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在限制投标期内。 >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可由1 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 (必须是施工单位) 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7.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 月15日至2020年5 月19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g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