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第十四师昆玉市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BTJY14GCGK2019041)已经由师发改委以师发改发【2018】1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田垦区人民检察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十四师昆玉市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第二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师发改委立项批复投资额为1953.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70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叁级)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4、区外企业进疆从事建筑活动,应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
八、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