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河南永城裴桥风电场项目道路、风机吊装平台、风机基础 及箱变基础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规模:
永城裴桥风电场工程位于河南省永城市西南部裴桥镇境内,风电场工程装机规模为80MW,拟设计安装25台单机容量为3.2WM的风力发电机组。
本次招标工程为风电场道路、风机吊装平台、风机基础 及箱变基础工程。
施工检修道路分为新建道路与改造道路,共计23.48km ;风电场25台风机吊装作业平台施工,25台3200kW风力发电机机组风机基础 和25台箱变基础施工。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项目合同承包范围:
1.1 河南永城裴桥风电场项目 25台风机吊装平台施工。
包括平台工程配套的涵管、护坡工程、截排水沟、施工临时便道、错车平台、填筑通道、弃土场等等辅助工程;平台面积包括风机基础以及风机塔筒、叶片等设备临时堆放、吊车站位面积,该部分面积按3000平方米考虑。1.2 风电场进场道路改造和场内新建及扩建道路工程。
进场道路改造部分长约7.9km,场内道路长约23.48km,其中新建14.04km,改造9.44km。考虑到140米塔筒吊装需用履带吊,组装履带吊需修建200米*15米的吊车组装平台,为节约征地面积,可将该平台与道路结合,做法参考道路做法;1.3 以上道路工程配套的涵管、护坡、排水沟、施工临时便道、错车平台、填筑通道、路面标志牌线 、路缘石 、防护墩、弃土场 等辅助工程;以及影响设备运输而需清理的树木、标示路牌、视频监控等障碍物、各种架空或地埋线路改造、原有道路拓宽、原有混凝土或沥青道路因本项目工程施工而造成的损坏修复工作等。
1.4 25 台 3200kW风力发电机机组风机基础、箱变基础施工,包括: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部土石方工程;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等垫层、地基与基础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等;以及风机、箱变基础围栏、爬梯基础等;
1.5 风机基础接地配合工作;以及与风机安装配套的接地扁铁和管线预留、预埋等;
1.6 风机基础试桩工程施工及检测;
1.7 合同承包范围内的临时征地及协调工作;
1.8 风机基础沉降观测点的制作和安装和保护以及定期测量等;
1.9 锚栓组件卸货验收、暂存保管、二次转运及安装;
1.10 锚栓组件与基础之间的防腐、防水密封;
1.11风机锚栓组件由建设单位提供 ;
1.12 其他在风电场道路工程、吊装平台工程、风机基础、箱变基础工程等施工阶段应包括的工程实体、措施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等;
1.13 风电场场内道路需满足风机、塔筒等大件设备运输条件,对于不满足运输条件的地方进行整改;并负责对道路进行维护、保通 等工作,相关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1.14 负责风电场内风机、塔筒、主变、箱变等设备运输的牵引工作,相关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1.15负责施工期环水保措施费 等工作,相关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1.16承包商施工期间临建设施,包括搅拌站、加工厂等所有临建及设备、设施、临时道路均由承包商自行解决,包括场地选择、征林征地手续办理,后期场地清理、植被恢复、环保、水保验收等工作,费用自理,含在投标报价内。
1.17承包商需安排专人与发包人共同参与本工程征林征地、拆迁 等报批手续办理、对外协调、阻工协调等工作,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此项工作按月予以评价和考核,承包商投标报价时应充分理解并考虑协调工作难度和风险。
且承包人不能以此作为工期和价格索赔的理由。1.18现场查勘、选定弃渣场,并得地方政府环评、水保等部门批准,用以堆放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渣,弃渣后应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植物绿化措施,渣场部分相关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1.19由于施工不当造成的路基开挖超过设计宽度,承包商自行承担超出范围的征地费用。
1.20当承包商在设备、材料等运输和施工过程中造成县、乡道损坏 (包括村村通道路)、地下管线损坏、涵洞损坏、桥梁损坏、通讯损坏、民房损坏等项目, 承包商自行协调并进行修复和完善,达到相关部门要求,并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
1.14场区范围水位较高,承包商应考虑施工期基坑降水措施,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21施工过程遇有影响道路、平台、风机基础、箱变基础及后续风机吊装施工,除工程量清单中计列的迁坟及障碍物清除量外需拆除拆迁的房屋、电线杆、输电线路、通讯线、坟地等零星障碍物时自行解决且不得影响设备运输、风机吊装等其他工作开展,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
1.22道路施工中要妥善保护好沿线所有实施,如因损坏由施工方自行承担其全部责任,并妥善解决。
1.23工程竣工后,负责对项目道路、吊装平台临时用地进行复耕,费用包含在投标单位报价中。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计划工期:
◆风电场道路工程
2.1本工程工期 118 日历日
2.2本工程计划进场日期 2020 年 6 月 15 日
2.3第一基风机道路通车 日期 2020 年 6 月 20 日
2.4 本工程所有风机道路通车日期 2020 年 10 月 10 日
◆风机基础、箱变基础、风机吊装平台施工
2.1本工程工期 138日历日
2.2 本工程计划进场日期2020-年 6月15 日
2.3 本工程第一基风机吊装平台完成日期 2020 年 6 月 22日
2.4 本工程所有风机吊装平台完成日期 2020 年 10 月 20 日
2.5 本工程第一基风机基础混凝土 浇筑日期 2020年 7月10日
2.6 本工程所有风机基础混凝土 浇筑完成日期2020年9 月 30日
2.7本工程所有箱变基础混凝土浇筑完成日期2019年10月30日
说明:以上为初步拟定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具体以业主通知为准,但各阶段工期总日历天不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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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业绩要求: /
施工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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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安全员:具有有效期内建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ISO18000系列或同等质量、环境、安全体系认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 2020年05月14日 17时30分 ;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1日 17时30分
2、获取方法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 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