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公司双辽厂1号翻车机本体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将原翻车机本体设备全部拆除(不包含传动单元的电机、减速机及电控系统等);取消减速机输出端加长轴,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齿轮传动啮合性能要求破拆原土建基础并重新浇筑传动单元土建基础,采用二次灌浆;驱动方式改为齿条驱动;转子圆盘整体更新改造更换;移动平台改造为固定平台;靠车梁改造更换(液压靠车),夹车机构改造更换(液压夹车)、新装配套液压系统;托辊装置整套更新。主要针对措施为:翻车机各部机构参考新型C型翻车机升级改造更换。
2.2招标范围:#1翻车机本体改造(包含驱动底座、平台、夹车机构、液压系统、回转机构、靠车梁、托辊装置等机构,不含本体减速机、电机,电控系统能够满足新的翻车机系统各功能需要,在原有的翻车机配电柜进行相应的改造 ,更换对应的各电气元件、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的勘测设计、土建(增加传动基础、托辊基础标高调整、坑边走台格栅)和/或建筑(一般不含桩基,但含旧建筑和设备等的折除和场面平整)、供货、保管、旧设备拆改、土建改造、新设备安装和调试、验收、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负责改造后的翻车机检测及取得铁路相关专业部门检测报告等方面的要求及其设计、工作范围。
2.3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于2020年09月01日开工,工期9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须至少完成一个国内C型翻车机本体改造或供货的业绩,且投运一年以上。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投标人必须提供用户证明(包括竣工报告、用户投产证明或用户结算证明等,用户证明材料形式不限于此,但必须能够明确表述运行期限),否则将废标处理。
3.3投标人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5月13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19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