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胶体防灭火剂框架协议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宁夏煤业防灭火胶囊泡沫框架协议采购,招标的数量为预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宁夏煤业物资公司下达的采购订单数量为准,详细货物名称、种类、技术参数、预估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 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20000972 |
灌浆材料(国产)-通用 |
吨 |
2000.000 |
宁夏煤业各单位 |
煤矿井下用胶体防灭火剂物料长描述:灌浆材料(国产)-通用 |
2.2交货日期:具体日期按招标人订单要求指定时间。
2.3交货地点: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各使用单位(具体按照采购订单要求的送货地点交货)。
2.4付款方式: 分批交货分批结算,单批次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依次类推。
2.5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6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
2.7价格调整:协议期内价格不作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3) 提供2017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之日招标范围内标的物的2份及以上销售业绩,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有效合同扫描件(其中至少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货物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及对应的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等材料;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该业绩为无效业绩(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签字或盖章均可)。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投标人所投胶体防灭火剂必须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检验报告(CMA认证)。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5月12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18日 17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