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动力厂防腐保温及涂漆保运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动力厂共10台超高压煤粉锅炉长期运行造成设备管道保温破损、锈蚀、老化严重,脱硫塔防腐涂层部分失效,频繁出现腐蚀穿孔泄漏,导致出现大面积起泡、鼓包、老化、脱落等现象,影响装置长周期稳定运行。为保证动力厂防腐保温施工作业正常进行,确保各项检维修工作正常开展,需对防腐保温及刷漆保运施工项目进行采购。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1)动力厂所辖界区及属地管廊内保温施工、建(构)筑物的油漆涂刷施工、属地内道路等公共设施油漆涂刷施工、设备零星标识喷涂等;
(2)负责动力厂所辖界区及属地内塔、槽、烟道等设备内部防腐修复,压缩空气储罐、液氨储罐等压力容器外部防腐修复,各类压力管道外部防腐修复等;
(3)提供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所有防腐保温材料、工器具及辅材;
(4)提供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脚手架材料及配件(专业脚手架单位搭设的除外);
(5)中标人须为其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限额应以如下标准为下限(人民币):死亡、伤残100万元/人;医疗费用20万元/人;
(6)其他详见技术附件。
2.3工期:2年,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合同期内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继续履行合同,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合同累计总金额达到但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暂定总金额或合同约定的有效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合同执行,两者以先到为准)。
2.4项目地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动力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7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2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石油化工或煤化工或电站锅炉生产装置防腐保温保运业绩【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最终用户签署的与合同相对应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业主表扬信、回访记录、验收证明、结算证明。业绩合同或与之对应的证明文件中至少包含下列信息:单位名称、合同执行时间、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合同金额。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专业或机电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或机电或化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2)安全负责人:具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安全员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
【5】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为本公司在册员工【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6个月(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的上个月起往前推算)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网上查询页面或其他查询方式】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5月09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14日 17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