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
3.数量:3项。
4.简要技术要求:江门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江门市市区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江门市市区2021-2023年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
5.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6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360万元。其中,江门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不超过170万元;江门市市区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不超过40万元;江门市市区2021-2023年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每年不超过50万元,共不超过150万元。投标人需分别报价且不得超过各项最高限价。
6.服务期:项目整体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底,其中,江门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和江门市市区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需在合同签订生效后8个月内完成制订、验收、公布;江门市市区2021-2023年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在合同签订生效后至通过验收为止。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应当具有有效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或广东省土地评估机构备案与信用等级证书(信用等级为二级(含二级)以上);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2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职责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注: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要满足上述要求,且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5月08日 至 2020年05月1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江门正合招标 [企业信息](详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8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
十三、联系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