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120-ZB1055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吕梁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2020年脱水剂招标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地点:山西省吕梁市兴县瓦塘镇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
2.4招标范围: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2020年脱水剂招标采购,包含产品供货、物流运输、到货验收、售后服务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物料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3000084769 |
脱水剂 |
吨 |
210 |
说明:1、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到货期按照收到招标人通知后多少天内到货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清单内根据自身实力进行填写,但到货期不能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时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并在合同中明确。
2、供货交付验收时中标单位需提供脱水剂品合格证及出厂过磅单,到货如有质量异议,提交招标人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检验。
3、脱水剂产品主要技术指标
理化性质 |
标 准 |
外观形状 |
白色/微黄色液体 |
活性组分 |
60±2% |
未酸化物质含量 |
3.0% 最大 |
无机酸残留量 |
2.0% 最大 |
气味 |
温和 |
PH值 |
7.0-9.5 |
水中溶解性 |
混溶 |
4、指标考核要求
4.1使用脱水剂后若指标达不到要求将进行考核(考核依据以生产单位出具的书面说明为准):
4.2在使用脱水剂期间氢氧化铝附水≤3%的合格率不低于90%,每降低1%,考核乙方月总费用3%。氢氧化铝附水连续一周大于3%,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扣罚当月结算总金额的50%。
4.3使用脱水剂后,滤液中不应有明显的泡沫溢出槽外,否则停止使用,终止合同,同时需方有权采用其它方式进行补救,费用从供方应付款项中扣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能力的脱水剂生产商。
3.2生产商具有生产、销售的相应资质及许可证。
3.3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至今)应具有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附合同复印件)。
3.4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05-08 09:00——2020-05-15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