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5月08日 至 2020年05月1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企业信息](详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8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
十三、联系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