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资交招告字[2020]02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原县平泉镇寄宿制小学综合教学楼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镇原县发展和改革局镇发改审批发【2020】25号文件批准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新建五层双面框架结构综合教学楼一栋,建筑面积6813.80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门房两栋,建筑面积均为44.44平方米;配套建设透视围墙780米、电动大门1处、200厚混凝土硬化4156.15平方米、120厚混凝土硬化1310.00平方米及挖填土方等附属工程。
2.2招标范围:施工范围内的综合教学楼 ;门房 ;室外附属 工程。
2.3建设
2.4计划工期:30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06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04月11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 ,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监理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企业基本存款开户许可证。 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监理员岗位证书。 4.2现场获取文件,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装订成册三套 。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5月07日至2020年05月12日 。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镇原县 现场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05月28日09时00分。 6.2递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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