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
一、招标条件
能源股份 哈尔滨第三发电厂#4炉空预器传热元件防堵灰改造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能源股份 哈尔滨第三发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600MW机组#4炉两台空预器传热元件防堵灰改造
范围:#4炉空预器传热元件防堵灰改造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改造相关的全部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 |
CHDTDZ049/17-ZB-0501 | #4炉空预器传热元件防堵灰改造EPC总承包 | 500元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4炉空预器传热元件防堵灰改造EPC总承包标段】
1.投标单位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 ,投标单位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近三年所承担过的工程未出现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5.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 两个及以上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空预器防堵灰改造或空预器综合改造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电厂改造效果证明文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电厂证明文件须提供联系人方式以便核验,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财务状况良好。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5-06 11:38到2020-05-1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5-06 11:38到2020-05-12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http://
九、
联系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