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公司津滨热电2020-2022年翻车机斗轮机入厂煤采样机设备检修维护项目(三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天津国电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塘滨海新区西北部的创业村处,距滨海新区中心城区约5km,厂址以北约1km是滨海500kV变电站。创业村东侧紧邻塘汉公路;厂址北部有京津高速二线西北—东南方向通过。厂址南侧就是铁路北环线。
天津国电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一期建设工程为2×350MW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于2014年8月正式投产发电。
招标人共两台机组,年燃煤用量约200万吨,全部由铁路运输。考虑来煤不均衡系数1.2,每日来车列数为2~2.2列,来煤量约8000t。公司设有干煤棚一座,分主、副两个煤场,存储能力为13万吨。
招标人输煤系统本维保标段涉及的主要设备有:2台翻车机、2台斗轮堆取料机、2台入厂煤采样机等设备。输煤系统由程控集中控制,自翻车机至主厂房煤间设计为双路带式机系统,一路运行、一路备用,具备双路同时运行的条件。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以下简称:维检标段)涵盖如下设备的维护、检修、保养及设备的运行操作(以下简称:维检工作)工作:FZ1-2B型“C”形翻车机(2台)、DQL1000/1500•35斗轮堆取料机(2台)、C3入厂煤皮带中部采样机(2台)、C6入炉煤皮带中部采样机(2台)等设备。具体维护、检修、运行的工作范围和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时间期限:2020年6月1日~2023年5月31日,共36个月,共36个月。备注:以上工期为暂定,具体以合同鉴定日期为准,服务期限为36个月。
2.4 其它
投标人的生产、生活场所
受现场条件所限,招标人不为投标人提供现场住宿场所,住宿场所由投标人自理。招标人仅为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办公用具由投标人自理。根据项目需要,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现场办公场所用水、用电、用暖收取费用,具体结算办法按招标人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基本结算原则是按水、暖、电的成本价进行收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之日)至少三个300MW及以上等级的火电企业相同或相似业绩(该业绩必须同时包含翻车机和斗轮机等设备维护检修范围),每个业绩均须对同一项目连续服务一年及以上 。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服务期限、合同签字/盖章页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文件。
注: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4月30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11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