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县麦秀镇哈藏村和赛龙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生态恢复及
基础设施完善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青海博翰工程管理 受泽库县扶贫开发局的委托,拟对泽库县麦秀镇哈藏村和赛龙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生态恢复及基础设施完善工程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次询比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 | 泽库县麦秀镇哈藏村和赛龙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生态恢复及基础设施完善工程 |
采购项目编号 | 博翰询比 2020-0430 |
采购方式 | 询比采购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人民币146.481173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 | 不分包 |
项目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
质量目标 | 合格 |
项目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比。 5、经信用中国 、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询比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省外投标人须提供进青登记相关证明材料; 9、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询比采购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询比采购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年04月30日 |
询比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0年05月01日至2020年05月05日上午9:30- 12:00,下午14:30-17:00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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