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 乌拉特发电厂电石渣粉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4-3298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
1. 招标条件
北方联合电力 乌拉特发电厂电石渣粉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 乌拉特发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一次招标失败,现进行公开二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脱硫剂电石渣粉为乌拉特发电厂2×300MW亚临界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提供合格脱硫浆液并保证其脱硫二氧化硫排放环保指标在35mg/Nm3以下,交货方式为卖方运输车辆将电石渣粉卸货在电厂脱硫卸料系统处,用斗提机运输至石灰石仓中存储电石渣粉物料,经过脱硫磨机制浆成品后进入浆液箱中供#4、5脱硫系统使用,同时电石渣粉制浆系统设备运行、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制浆过程中所有设备产生的电费都由卖方全部负责承担,保证供给电厂脱硫系统生产需要合格的浆液,浆液品质符合技术要求。
2.5交货地点:北方联合电力 乌拉特发电厂。
2.6 交货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电石渣粉或石灰石粉或氢氧化钙粉等相关内容。
3.2.2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类似业绩合同(合同中包含电石渣粉或石灰石粉或氢氧化钙粉)至少一份,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3.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 04月 30 日9:00起至 2020年 05 月 12 日17:00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2 联系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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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