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及范围
1、招标项目:辽宁葫芦岛热电厂一期 2×350MW 热电联产机组配套热网工程 2020 年新建换热站设备采购。
2、工程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
3、招标范围:本项目是对新建的鹰达、政府 2 个换热站内设备进行采购,
包括鹰达换热站机组 1 套、政府换热站机组 1 套,以及旋流除污器、电气柜(含柜内电气设备)、电缆、变径等换热站内相关配套设备。
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以后,以接到招标方通知为准,30 日内完成到货。
二、资质及其他要求
二、资质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
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本次招标允许生产商和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
4、投标产品具有以下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1)具有省级以上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的换热机组检测报告;
(2)具有中国国家认证委员会标识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有效的板式换热器检测报告;
(3)《板式换热器产品安全注册证》不低于 A4 级(非组装);
(4)提供国家橡胶密封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板式换热器橡胶垫片检测报告。
5、投标人需提供所供产品近 5 年内成套机组制造销售合同 5 份,(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其所代理生厂商的制造销售合同),且单份合同制造销售数量不少于 5 套,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其中至少有 1 个 300 万平以上热网公司的换
热站良好投运 2 个采暖季以上的运行业绩,并提供用户证明。
6、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公司的不良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包中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合同包中同时投标;生产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在同一合同中同时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20 年 4 月 28 日至 2020 年 5 月 10 日 17:00(北京时间)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810099894,18010029459
微信号:清秋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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