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气化装置新增渣池及地沟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煤制油分公司气化装置因粗渣含水量高,接渣及拉运过程沥水严重;气化一区、七区拉渣区域渣池小(一区3m*4m、七区1m*1.5m,三区和五区5.6m*8.5m)及地沟排水系统功能不健全;滤机滤饼排放装车地坪普遍损坏,过滤机厂房北侧地坪无地沟,地面无法进行冲洗等问题,造成现场频繁积渣且不易处理、废水溢流频繁且易窜至雨水系统导致雨水超标;七区滤饼厂房出口地面坡度大、冬季地面易结冰导致车辆行驶侧滑及人员滑倒;以上问题严重影响气化装置的安全文明生产,为尽快消除隐患,完善装置功能,改善现场文明生产被动局面,急需对目前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整治。主要改造内容为:气化一区将原有3m*4m*3m渣池拆除、扩容至5*12m*3m,气化七区将新建渣池,容积为5*12m*3m,渣池增加机械搅拌及气力搅拌设施;黑水一区-六区过滤机厂房北侧道路以南新增地沟,汇入过滤机厂房门口地沟;
气化七区框架北侧和东侧各增加一条地沟;七区黑水过滤机重载路面抬升300mm,对应过滤机厂房出来的地面坡度较原坡度减缓。过滤机渣车出仓区域改为承重地坪;气化一区-七区渣车出仓南北向普通地坪改为100吨承重路。
2.2招标范围招标公告附件.rar:
【1】投标方需完成以下各项目范围内图纸及变更内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设计图纸内容所需要的原有地坪、地沟、管线、设备等设施的切割、拆除、改造、清理、恢复。
(2)气化框架区域、过滤机厂房区域地沟、水池、道路施工。
(3)完成设计图纸内容所需要的原有水池凿洞、防水、修复。
(4)物资采购执行供货矩阵(见招标公告附件)。
【2】具体工作范围及要求详见技术附件(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方至少应为其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限额应以如下标准为下限:死亡、伤残人民币100万元/人;医疗费用人民币20万元/人。
2.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10日历天,其中主体及砼体结构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5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提供2015年1月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1项合同金额大于1500万元以上的建安工程合同施工业绩。【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
【4】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证书扫描件、提供本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扫描件、提供本企业为技术负责人缴纳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安全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安全负责人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扫描件、提供本企业为安全负责人缴纳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4月29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06日 17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