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永宁县闽宁镇园艺村 木兰村0.3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闽宁镇园艺村 木兰村0.3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审服(批)发【2020】5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脱贫攻坚产业扶贫资金。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北二支渠以东,西干渠以西,二七沟以北,闽甘路以南; 2.2、项目规模:永宁县闽宁镇园艺村 木兰村0.3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灌溉水源工程、田间灌溉工程和农田输配电工程等;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宁高法[2017]47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招标代理、评标活动。对投标人信息查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投标人也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谢绝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 网站“答疑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 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7、联系方式
招标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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