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苍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
220kV海底光电复合缆及附件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4-2189)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
1. 招标条件
华能苍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浙江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苍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220kV海底光电复合缆及附件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海域。
2.2 规模: 400MW 。
2.3 项目概况:华能苍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36km,水深约27m~35m,东西最长约19.3km,南北最宽约4.9km,规划面积约57.1km2,总装机容量为40万kW。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连接本工程220kV海上升压站至陆上计量站的220kV海底光电复合缆及其附属设备
2.6 交货地点: 海缆交货地点为本标段中标单位工厂码头。本标段投标方提供满足出运条件的靠船码头与各类装船、起重机械供海缆施工方使用,并完成海缆装船工艺过程中码头工作面上的操作内容。本标段投标方负责过缆至海缆施工方运输船只,并进行船上交接试验,试验通过后方可移交给海缆施工单位。海缆及附属设备的海上运输、海缆的安装敷设以及海缆竣工交接试验由海缆施工单位完成,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及指导。
2.7建设工期: 计划17个月。2020年6月正式开工,2021年6月机组并网发电。
2.8交货期:
计划第一根海缆交货日期:2020年12月31日;
计划第二根海缆交货日期:2021年3月15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与投标相同品牌、相同类型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包含型式试验内容的检测报告或包含型式试验内容的认证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来须具有至少1项海上风电项目220kV及以上三芯交联聚乙烯绝缘交流海底光电复合电缆的合同业绩,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4月29日9:00起至2020年5月6日17:00止。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3 联系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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