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酶免试剂采购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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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烟台市中心血站 | ||
行政区域 | 烟台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28日 20:20 |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2.第A、B、C、D、F、G、H包: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GMP证书》复印件,如为代理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2.第A、B、C、D、F、G、H包: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GMP证书》复印件,如为代理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2.第A、B、C、D、F、G、H包: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GMP证书》复印件,如为代理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2.第E包: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2.第A、B、C、D、F、G、H包: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GMP证书》复印件,如为代理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2.第A、B、C、D、F、G、H包: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GMP证书》复印件,如为代理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2.第A、B、C、D、F、G、H包: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GMP证书》复印件,如为代理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3.第H包: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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