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水力输灰系统改造项目输灰管道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116/17-SB-07)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佳木斯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1、规模: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采购861吨¢426×10mm、Q235材质、无缝钢管。具体内容参见技术规范书。 2、范围:水力输灰系统改造项目的861吨¢426×10mm、Q235材质、无缝钢管采购。 3、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水力输灰系统改造输灰管道采购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投标人应为钢管生产厂家、合格经销商或合格代理商。生产厂家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参与投标,代理商和经销商应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采购材料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且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自2016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至少一项管径426mm及以上且单笔合同金额不低于壹佰万元的所投品牌无缝钢管供货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封面、标的、联系方式、签字页等内容。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4-28 16:54到2020-05-0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4-28 16:54到2020-05-08 17:00。 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完成注册,注册完成后凭登陆账号浏览招标公告及预览招标文件(部分)。如需购买,按照详细招标公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注册审核电话:13810351893 联系人:郑工 邮箱:dlztbkefu@163.com 网址:www.dlztb.com 其他事项: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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