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高庄镇2019年度1.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SFGSG2020-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县高庄镇2019年度1.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已由安阳县高庄镇人民政府以安县农【2019】74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安阳县高庄镇2019年度1.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位于高庄镇,主要建设内容为田间道路工程。 2.2建设
2.3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田间道路共3.647km,具体内容见清单。
2.4招标估算价:196.78万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3项目经理资格: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17年度-2019年度)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如投标人单位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文件中应附网站页面截图,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地点为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分中心第二开标大厅(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院内)。5.2电子投标文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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