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
一、招标条件
黑龙江龙电电力设备 相关技改项目供热项目物资和服务招标 预制直埋管道保温加工框架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龙电电力设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制直埋保温管保温加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126/17-QT-0301 | 预制直埋保温管保温加工 | 采购保温管保温加工 | 500元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制直埋保温管保温加工标段】
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只接受预制直埋保温管制造企业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会计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6.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在近3年内 具有至少3个DN1000及以上规格为主的供货完工业绩(要求单笔合同金额1000万以上)。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 页。 、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用户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7.投标人应具备生产全型号预制直埋保温管的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至少4条DN1200及以上规格保温管生产线。或提供具有日产DN1200以上规格保温管100根的生产线能力说明及提供生产设备证明(采购合同)。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近二年 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中负次要 责任或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近一年 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一般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责任认定或批复。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4-28 10:41到2020-05-0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4-28 10:41到2020-05-08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http://
九、
联系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