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学生第一食堂三楼社会化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
项目编号:0835-200F16901411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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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一、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1、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内容”。 2、投标单位必须对中标的所有内容进行承包经营,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承包经营;且不允许转包分包。 3、项目内容 招标内容 服务期限 投资方式及内容要求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环城东路38号,采购人清远校区第一食堂共三层,目前一楼、二楼在经营中,现计划引进专业化餐饮公司经营,把三楼食堂打造成以创新理念、智慧化、多元化、阳光的现代智慧食堂,用现代的消费理念将食堂建设成为多元化集学习交流的就餐环境,为在校师生提供日常的餐饮服务。2020年在校学生规模约9500人,学生全部住宿。第一食堂(三楼)面积约3000㎡(含露台),就餐位约950个。 服务期为3+4共7年,第一阶段服务期2020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第二阶段服务期2023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中标人入场后须全面按“A级食堂”标准完成建设,并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通过“A级食堂”的评审。(投标时需提交承诺) 1、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通过“A级食堂”评审,当第一阶段服务期结束并经招标人考核优秀,第二阶段服务期由中标人继续服务。 2、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能通过“A级食堂”评审,招标人有权在第一阶段服务期结束后终止合同,按相关退出机制执行,详见附件合同。 中标人须按“A 级食堂”标准对中标食堂进行精装修(包含但不限于采购厨房设备、餐具、就餐区桌椅、空调、灯具等),满足舒适就餐的条件,并提供设计效果图(投标时须分别提交上述第一食堂三楼的智慧食堂设计方案,保证就餐环境、食品卫生、饭菜质量、确保售卖途径安全可靠的方案及设计效果图),装修设计整体展示视频,装修方案和装修费用(第一饭堂三楼装修费用不得低于300万的标准。)实施前须经招标人审核。建设成多功能智慧化、阳光厨房。功能分区上须充分考虑师生需求,将我院校食堂进行新的概念定位,设计成多元化提供学生就餐的模式、学习、交流一体的多功能智慧餐厅,提供免费WIFI网络服务;体现现代高校教育文化氛围和学校特色的设计思维。食堂的“阳光厨房”视频监控系统须使用大屏幕、高清数字信号标准,并在食堂内安装高清摄像头不少于20个,另在合适的区域安装相关信息电子展示屏,每日展示相关信息。 中标人在食堂建设中要按相关消防法规设计施工。食堂装修时,做好防止老鼠、蟑螂、苍蝇、污水、臭味等的设计。 本项目装修工程完工投入营运后6个月内,中标人需提交项目装修工程造价结算资料,供招标人审核,如审核造价少于中标人在招标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入,须在招标人指定时间内追加投入达到招标响应时的承诺。合同期满后,中标人在本项目的投入,包括厨房设备、大厅装饰、餐桌及降温通风设备等,全部无偿归招标单位所有。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交2018年财务报告,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交企业拥有的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食堂设备清单、企业办公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技术人员证件等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还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符合本条款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交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单位须具有从事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集体餐饮服务的经验的证明文件(提交单位集体餐饮服务经验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从事经验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最早时间进行计算); 6.投标单位须提交“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各项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受到行政管理部门处以暂停营业处罚的状况”的声明函。(提交声明函,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非餐饮企业投标、不接受个人名义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单位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或把本项目分包转包;如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提交不存在本条款所述情况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招标和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人民币0万元 开标时间:2020年5月19日9时30分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仍须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提交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2、电汇 2)可直接 查勘现场的安全、费用等一切事宜由各投标人自行负责。 踏勘现场
现场踏勘集中时间:2020年5月9日上午9:30 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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