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单位南宁公共交通集团 委托,拟对南宁公共交通集团 城市公共汽车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贵单位参加投标。为便于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
项目编号:KWAD2G2020289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分标 | 内容 | 数量(辆)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A分标 | 南宁公共交通集团 8.5米纯电动空调公共汽车(快充) | 85 |
1.车辆长度8.20~8.60 m(含本数); 2.充电倍率2C以上。 |
B分标 | 南宁公共交通集团 8.5米纯电动空调公共汽车(快充) | 52 |
1.车辆长度8.20~8.60 m(含本数); 2.充电倍率2C以上。 |
C分标 | 南宁公共交通集团 8.5米纯电动空调公共汽车(快充) | 35 |
1.车辆长度8.20~8.60 m(含本数); 2.其中20辆充电倍率1C以上,15辆充电倍率2C以上。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交车时间:2020年7月15日交付20辆,2020年8月15日交付30辆,2020年10月15日前完成交付剩余的122辆(具体每个分标交车时间及数量,签订合同前由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另行约定)。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在设备、人员、安全、质量保证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供货能力,并需满足下列要求:
(1)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是汽车设备制造商;
(2)承诺交车前企业和所投车型列入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A标、B标、C标的投标车型产品公告须具备需方要求密封后围形态;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
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 5 月 18 日上午9时整
四、投标地点和开标
报名及
财务部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技术
六、邮购招标文件的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