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吐鲁番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塔筒及附属设备加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4-3234-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吐鲁番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吐鲁番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疆能源开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塔筒及附属设备加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三个泉车站西北8公里处
2.2 规模:49.5MW
2.3 建设工期: 该项目预计于2020年5月开工,2020年11月投产
2.4 标段划分: 塔筒及附属设备加工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范围:33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加工、人员提升设备及安装、成套防坠落设备、备品备件、易耗品、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设备包装、运输及运输过程牵引(场外、场内)、质保及培训等技术服务。具体供货范围详见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华能吐鲁番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2.7 交货期:2个月;全部设备不超过2批交付。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吐鲁番风电场一期49.5MW 项目塔筒及附属设备加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吐鲁番风电场一期49.5MW 项目塔筒及附属设备加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备 ISO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4、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在最近 3 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5、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不是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各申请人承诺,如中标,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9、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
2、投标人具有D1、D2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有200台1.5MW及以上级别风机塔筒安全投运业绩。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4月27日9:00起至2020年5月6日17:00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2 联系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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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