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 贵港园博园风情街办公楼租赁项目(DHRGF2020001)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 受广西贵港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贵港园博园风情街办公楼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
二、项目编号:DHRGF2020001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充分发挥资产效用,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拟将园博园民俗风情街办公楼整体对外出租,租赁房屋用途为康乐、文旅、办公场所,承租商不能变更租赁房屋的使用性质,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序号 |
许可项目 |
位置 |
面积(平方米) |
最低限价租金 |
租赁期限 |
1 |
办公楼 |
1#楼南楼第三层、北楼整栋 |
1550.8 |
22元/每平方米/月 |
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10年 |
2 |
办公楼 |
3#楼整栋 |
1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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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办公楼 |
4#楼整栋 |
298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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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办公楼 |
5#楼第一层和第二层 |
201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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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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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80.3 |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服务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 网站( )、中国 (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
3.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必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到贵港市 银行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2、保证金专户:
1)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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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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