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红沿河AC厂房通风系统屋顶式空调采购(重新招标) 已通过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AC厂房整体通风系统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 4台屋顶风冷机组,总制冷量3020 kW,以及配套变压器、配电柜等设备,详见技术规范书。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计划交货日期: 2020年 6月30日前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且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资质要求:
(1) 制造商必须具有所投设备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查报告、且处于有效期内;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生产厂家或区域总代理授权销售所投标产品的唯一有效授权书和所投设备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查报告 。
以上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 财务要求:
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提供 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
4.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同类或者类似空调项目供货业绩 。
5. 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近3年内 申请人应无重大安全事故 记录。
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人员要求
无
7.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接受 代理商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
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 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2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最先报名的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 上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