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公司霍州2020-2023年度粉煤灰综合利用(3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3次)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霍州电厂地处霍州、洪洞、汾西三县(市)交界处,位于山西省霍州市以南9km处南郊辛置镇汾河西岸,东面与国铁南同蒲铁路及大运一级公路隔河相望,厂区西侧为低山丘陵,北侧与团柏煤矿为邻。电厂北距太原市约210km,南距临汾市约为60km。
霍州电厂归属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分公司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总装机容量为2×600MW空冷燃煤机组。
固体排放物包括灰、渣和石膏。
a、灰库:
设置三座16m、库顶标高26m的水泥钢筋仓,每座灰库的有效容积约为3000m3。
b、渣仓:
#1、2炉分别设置两座渣仓,每座渣仓有效容积约为200m3。
c、石膏库:
#1、2号炉公用一座石膏库。
灰库、渣仓均具有汽车自动装车系统,石膏装车需用装载机(自备)。
正常情况下,每年可生产干灰约100万吨,干渣约10万吨,石膏约30万吨。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标段指干灰铁路外运综合利用(干渣、石膏综合利用不在本标段划分之内),即投标方须将招标方产生的干灰全部由铁路外运进行综合利用。
招标方建设有运煤铁路专用线,但现场并不具备铁路灰装车条件,投标方需对现场进行勘测,并根据现场条件进行铁路装灰系统改造,优化运煤、运灰方案。招标方在不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下,将为投标方提供铁路装灰系统改造必须的场地,并配合投标方进行施工改造,改造涉及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自行解决。
考虑投标方前提资金投入,本标段规划暂按三年合同期考虑。单一年度综合利用费用实行阶梯单价,按月结算。
a、合同期内原灰单价按下表计算(实际以中标方投标价为准):
时间 |
利用量(万吨) |
投标价(元/吨) |
合计(万元) |
备注 |
第一年 |
50万(含)以内部分(按50万吨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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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年期计算 |
50以上部分(按50万吨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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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 |
50(含)以内部分(按50万吨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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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年期计算 |
50以上部分(按50万吨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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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年 |
100部分(按100万吨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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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或累计完成300万吨 |
合计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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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如需分选,按照原灰量,收取3元/吨分选费用,分选后的细灰与粗灰全部运走,不能出现顶库影响安全生产事件;
c、双方签订合同前,乙方需支付300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方可进行设备的改造施工,合同到期,不发生违约或环保事件,本金与利息一次付还对方;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需出具开户行资信证明文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国内类似项目的合同业绩(类似根据综合利用标的物确定)。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投标方需提供适合招标方的铁路装灰系统改造技术方案、铁路外运方案以及铁路外运遇到特殊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方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4月13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4月20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