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新苑三期地块二一户一表永久用电工程(施工)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TP-FJTC201120160)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为金鸡新苑三期地块二一户一表永久用电工程(施工),已由相关文件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 招标控制价为1053.1861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工程包干方式:按照招标图纸范围内工程量,包工包料。计价方式: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
4)工程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金鸡新苑三期地块二项目一户一表永久用电工程,用电总容量4800kVA(6×800kVA),电源为温泉变614(鼎屿变624联络)馈线的“金鸡新苑三期地块一1#环网”至“三八路5#环网”601开光、鼎屿变651(鼎屿变637联络)馈线的“金鸡新苑三期地块一2#环网”至“三八路3#环网”601开光;所有高低压配电房及楼层强电间的供配电设施材料和设备的购置、安装和调试;电力通信、自动化和智能辅助监控系统安装和调试;验收:一户一表申表安装及串户审查,孔洞的防火封堵及设备基础的施工,以及完成送电工作;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5)工期要求:符合本工程相关项目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且招标人下达开工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6)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的规定,并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机电或电气或电力专业工程师职称,社保连续缴费累计两年以上(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 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部人员配置至少8人,以上人员社保连续缴费累计一年以上(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5) 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财产未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
6)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2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汇款凭证上应注明工程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
6、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 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要求
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4月13日9:00时至2020年4月17日17:00时之前,通过 (网
- 招标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