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深圳海关辅助执法作业服务项目(东部、西部片区)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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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 | ||
行政区域 | 深圳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10日 16:57 |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深圳海关下属的皇岗海关、深圳宝安机场海关、深圳湾海关、蛇口海关、大铲湾海关、深圳邮局海关、福田海关等单位或深圳海关指定的其他西部片区隶属海关。 深圳海关下属的皇岗海关、罗湖海关、文锦渡海关、大鹏海关、沙头角海关、西九龙站海关、梅沙海关、坪山海关等单位或深圳海关指定的其他东部片区隶属海关。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声明函),即: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为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主体信息查询平台中相关备案情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5.投标供应商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一个投标供应商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如果投标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6.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6.2 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6.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713.66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13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0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06日 10:00 六、开标 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1028号中设广场B座307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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