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县哈拉直沟河道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互助县哈拉直沟河道治理工程 已由海东市水务局以东水【2019】6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互助土族自治县水利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以青财农字【2019】2159号下达。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治理河段总长13.55km,需新建防洪堤总长20.446km,其中:左岸长10204m,右岸长10242m。新建建筑物43座,其中潜坝7座,穿堤建筑物11座,退水建筑物25座。
对以上内容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5月21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1年5月2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有效存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通过青海 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 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 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4.3 招标人 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 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20年05月07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 在海东市 .开标室一 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拒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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