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电力舟山电厂#3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舟山电厂#3机组汽轮机为上海汽轮机厂生产的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两缸两排汽、凝汽式汽轮机,工厂产品编号为K156。为提高机组的经济性,上海汽轮机厂针对原引进技术作了部分改进设计。然而受当时总体设计及制造水平的限制,加之机组运行时间长导致设备状态下降,目前#3汽轮机组发供电煤耗率指标与同类型机组的先进水平相比,尚有一定的差距,存在较大的节能降耗的空间。本工程计划采用先进的汽轮机通流热力设计和结构设计技术,对#3机组汽轮机通流部分进行改造,同时进行配套附属设施的相应改造,以达到提高通流效率、降低机组发电煤耗率、提高全厂热效率的目的。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包含国华电力舟山电厂#3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项目全部工作内容。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3】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应具备至少5个国内300MW及以上汽轮机组(包括汽轮机及其辅机、发电机冷却系统及励磁系统)整体通流改造的完工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竣工验收证明);
【4】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三个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4月10日 10时57分至2020年04月16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