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1、联合体各方近五年内未决诉讼的总额不能超过投标人净资产的50%。 2、联合体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和相应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招标文件领购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以招标文件领购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投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