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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资本选定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20-04-0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资格预审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

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 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对张家界市垃圾焚烧综合处理项目社会资本选定(委托代理编号:TC190x7CU)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参加资格预审,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名称

张家界市垃圾焚烧综合处理项目社会资本选定(以下简称“本项目”)

1.2项目授权主体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1.3项目实施机构

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项目概况

张家界市垃圾焚烧综合处理项目,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市政工程行业,垃圾处理领域。

2.1建设内容

2.1.1厂内建设内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置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

2.1.2厂外建设内容:新建取水管网,生产及生活用水取自南侧的澧水河,取水距离约3.0km;新建并网输电设施等。

2.2、项目区位:项目厂址位于张家界市永定区阳湖坪街道建新社区,地处张家界市东北部,距离张花高速出口约 1.0km。该厂址距离永定区、武陵源区、桑植县、慈利县中心城区直线距离分别为 6km23km45km65km。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

2.3、工程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28.81亩。其中:根据《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 142-2010)的相关要求,考虑远期总规模为1600t/d,本项目的生活垃圾焚烧工程建设规模属于 I 类,初步规划项目用地面积约 92.5亩(厂区内另预留远期800t/d规模的建设用地及远期污泥协同处理用地,用地面积不在 92.5亩范围内);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占地面积约 18.88亩;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占地面积约17.43亩。

3、采购需求

3.1项目总投资估算:70699.35万元

3.2投融资结构:本项目财务测算中暂定项目资本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30%(约21210万元),且项目资本金全额作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项目债务性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70%,债务性资金以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通过多种方式向金融机构依法筹集。

3.3运作方式:

1)经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城管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的、有实力的社会资本;

2)中标的社会资本独资成立项目公司(SPV)。市城管局与项目公司签订《张家界市垃圾焚烧综合处理项目PPP合同》,授予项目公司独家的特许经营权;

3)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维修(包括项目设施设备大修和更新);市城管局负责提供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病死动物并对项目公司的设立以及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维修进行监督管理。

4)在合作期内,项目公司享有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包含项目各项有形及无形资产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本项目所有权归属市城管局;

5)运营期内,项目公司与电网、成品油脂和肉骨粉使用者签订供销合同,通过出售所发电量、出售成品油脂、肉骨粉和收取服务费(包括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餐厨垃圾处理服务费及病死动物处理服务费)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收益;

6)垃圾焚烧项目的设计方应具有相关资质;

7)合作期末,项目公司对本项目设施进行全面恢复性大修后,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市城管局或其指定机构。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依法进行清算。在合作期满时,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所属设施、设备、附属物、知识产权等资产的相关权益,无债务、无抵押、无担保、无偿地移交给市城管局或其指定机构。

3.4项目合同期限:自市城管局办理完土地使用证等手续,且向项目公司合法合规交付项目建设用地起 30年(含建设期 24 个月)。

3.5回报机制:本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贴”的回报机制。

3.6项目公司股权结构: 本项目拟由社会资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独立出资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即社会资本在项目公司中持股 100%,政府不参股。

4、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4.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特定资格条件:

4.2.1投标申请人须是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4.2.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4.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投标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合格投标申请

5.1未提供资格证明资料的;

5.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5.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5.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

6、资格预审方法及合格社会资本投标申请人确定方法

6.1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投标申请人的数量。

6.2合格社会资本投标申请人确定方法

6.2.1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投标申请人,即为合格社会资本投标申请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6.2.2合格社会资本投标申请人达到三家及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6.2.3若通过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家的,在调整资格预审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的社会资本还是不足3家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采用其他采购方式。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11490分至2020120170分止,自行在张家界市 网( )进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8.1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须按照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要求装订成册(壹正陆副共柒份纸质文件、壹份电子文件(U盘))现场递交至张家界市 开标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21090

8.2地点为:湖南省张家界市 第一开标室(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220号)。

8.3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4.2.4条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9、其他事项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 》、《张家界市 网》网上发布。

9.2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原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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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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