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人民医院肺功能仪、便携式心电工作站采购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受涡阳县人民医院委托,对涡阳县人民医院肺功能仪、便携式心电工作站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 标 人:涡阳县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涡阳县人民医院肺功能仪、便携式心电工作站采购安装项目;
3、项目编号:2020HY-C0202;
4、包别划分:共分2个包;
5、招标内容:01包肺功能仪;02包便携式心电工作站;
6、项目预算(最高限价):01包22.5万元;02包22.5万元;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招标范围:采购设备的安装、培训、售后服务等;
9、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应具有相应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或备案许可证(有效期内);
3、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当拥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等: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4月8日9时至2020年4月15日17时(节假期除外);
2、招标文件价格:每包人民币500元整;
3、获取方式:(1)2020年4月8日9时至2020年4月15日17时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向 (
(2)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3.1 需要携带原件的是:
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2 可以携带复印件但必须加投标单位公章的是:
3.2.1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3.2.2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许可证;
3.2.3 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须出具能够证明所投产品销售渠道正规的证明文件;
3.2.4 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注: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一套盖章并交代理公司留存。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4月30日14时30分(以招标文件为准)
2、开标
九、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