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讷河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020年度)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讷水发【2020】7号文件及黑水发【2020】8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债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FZ202001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交货期:154日历天。计划供货日期 2020年4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0年9月30日。供货质量:合格。
2.3本次招标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七个标段:
一标段:变频设备26台套;100m深砼管水源井22眼,120m深砼管水源井4眼,水泵26台。
二标段:12㎡厂房25座,30㎡厂房2座;一级除铁锰水处理2处,输电线路2571m。
三标段:紫外线消毒设备27台,PE管材345602米及管件。
四标段:管网工程24处,不含管材、管件。
五标段:管网工程15处,不含管材、管件。以及贫困户入户连接工程。
六标段:管网工程16处,不含管材、管件。
七标段:工程监理。
2.4招标内容:
第三标段:紫外线消毒设备27台,PE管材345602米及管件。招标控制价:3042279.0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单位兼投兼中,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潜在投标人须为PE管材生产厂家且(生产厂家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PE管生产或制造内容);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PE管材的卫生许可证批件;具有国家级或省级权威部门出具的有效的PE管材产品检测报告。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货物质量问题,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5.投标人不存在行贿受贿、违规违纪现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至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