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甘孜州境内
一、招标条件
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水电站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和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 苏洼龙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苏洼龙水电站位于西藏自治区和四川省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上,坝址位于四川省巴塘县苏洼龙乡苏洼龙村上游约1km,坝址左岸为四川省巴塘县,右岸为西藏自治区芒康县,为规划中的金沙江上游13个梯级电站中的第10级,其上游为巴塘梯级,下游与昌波梯级尾水衔接。采用坝式开发,枢纽建筑物主要由沥青混凝土心墙坝、溢洪道、泄洪洞、引水发电系统等组成,最大坝高112m,发电厂房为地面厂房。电站装机容量1200MW,年发电量53.98亿kW.9 。工程是以发电为主,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等大(1)型工程。
坝址以上流域面积183825km2,多年平均流量938m3/s。正常蓄水位2475m,其相应的干流水库回水长52.6km,水库面积18.9km2,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6.38亿m3,水库具有日调节能力。
2012年7月,“北京院”编制完成《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水电站“三通一平”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12月,环保部以“环审〔2012〕356号”文批复通过。
2014年9月,“北京院”编制完成《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2015年3月30日,原环境保护部以《关于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文批复通过。
2012年7月,“北京院”编制完成《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水电站“三通一平”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同年12月12日,水利部以“水保函〔2012〕376号” 文批复通过。
2014年9月,“北京院”编制完成《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同年12月9日,水利部以《水利部关于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文批复通过。
苏洼龙水电站工程于2015年11月动工筹建,2017年11月成功截流,工程正按2020年11月下闸蓄水、2021年6月首台机组投产发电计划推进。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092/16-QT-0701 | 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 | 如下所述。 | 500 |
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水电站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招标内容:
“三通一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三通一平”工程建设情况与变更情况,环境保护要求变化情况、环境敏感对象等外部环境的基本情况与变化情况、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运行效果、工程建设造成的实际环境影响、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落实情况、公众意见等内容,对照“三通一平”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与批复意见,分析评价工程是否通过“三通一平”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苏洼龙水电站下“三通一平”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工程蓄水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调查苏洼龙水电站工程建设情况与变更情况、环境保护要求变化情况、环境敏感对象等外部环境的基本情况与变化情况、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运行效果、工程建设造成的实际环境影响、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落实情况、公众意见等内容,对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与批复意见,分析评价工程是否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编制苏洼龙水电站下闸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工程竣工环保验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调查苏洼龙水电站工程建设情况与变更情况、环境保护要求变化情况、环境敏感对象等外部环境的基本情况与变化情况、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运行效果、工程建设造成的实际环境影响、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落实情况、公众意见等内容,对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与批复意见,分析评价工程是否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编制苏洼龙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合同期限:验收调查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苏洼龙水电站工程通过“三通一平”、下闸蓄水阶段及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含验收有关环保事务与资料整编)。
验收时限要求: 2020年12月底前工程通过“三通一平”竣工和下闸蓄水阶段环保验收;2023年6月底前通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工作内容:
承包人进场后,协助发包人开展现场自查,形成自查整改意见并配合落实;
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完成验收方案,报金上公司审查;
承包人严格按照电站环评批复、各级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验收调查工作,指导相关整改,完成验收调查报告,并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对形成验收调查报告所需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汇编 ;
承包人需对施工期开展的环境监测与生态调查成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已有监测资料情况自行判断是否需开展补充监测。
配合发包人开展验收调查报告第三方技术审查。第三方技术审查的承担单位由发包人另行委托。发包人须按技术审查意见完善调查报告;
配合发包人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召开验收会议;
根据验收意见完善验收报告;
配合发包人在全国生态环境竣工验收登记平台登记和公开,资料归档等工作;
配合发包人编制《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并配合发包人完成其他环保验收相关工作。
主要节
1、“三通一平”阶段
合同签订后提交“三通一平”阶段环保验收工作计划和验收方案。
2020年8月底底前完成《苏洼龙水电站“三通一平”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初稿。
2020年9月中旬前提交《苏洼龙水电站“三通一平”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由集团内部审查。
2020年10月中旬前配合开展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召开验收会等工作,并形成验收意见。
2020年12月底前配合完成公示及备案等相关工作。
2、下闸蓄水阶段
合同签订后提交下闸蓄水阶段环保验收工作计划和验收方案。
2020年8月底前完成《苏洼龙水电站下闸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初稿。
2020年9月中旬前提交《苏洼龙水电站下闸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由集团内部审查。
2020年10月中旬前配合开展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召开验收会等工作,并形成验收意见。
2020年12月底前配合完成公示及备案等相关工作。
3、竣工验收
2022年12月底前提交下闸蓄水阶段环保验收工作计划和验收方案。
2023年2月底前完成《苏洼龙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初稿。
2023年4月中旬前提交《苏洼龙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由集团内部审查。
2023年6月中旬前配合开展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召开验收会等工作,并形成验收意见。
2023年7月底前配合完成公示及备案等相关工作。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满足投标要求:(1)、2015年1月至今完成过1项大型水电工程 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2)、2015年1月至今完成过1项大型水电工程 的蓄水阶段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3)、2015年1月至今完成过1项大型水电工程 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并取得环评批复。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满足投标要求:(1)、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2015年1月至今担任过1项大型水电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2)、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2015年1月至今担任过1项大型水电工程 蓄水阶段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3)、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2015年1月至今担任过1项大型水电工程 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并取得环评批复。
4.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若投标人为企业单位,项目负责人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缴纳的2019年一年的有效社保证明,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项目负责人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营体投标;本水电站环评单位、环水保监理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4-03 14:00到2020-04-1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4-03 14:00到2020-04-10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http://
九、
招 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