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防城港核电厂3、4号机组消防工程施工图审查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防城港核电厂3、4号机组消防工程施工图审查 ,已通过 审批/核准/备案 ,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防城港3、4号机组 ,包括核岛、常规岛、厂内BOP子项等总共约90个新建厂房、构筑物。
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 防城港3、4号机组 ,包括核岛、常规岛、厂内BOP子项等总共约90个新建厂房、构筑物,本次项目针对上述厂房、构筑物进行消防工程施工图审查。
3.计划服务期限:
在 2020年7月30日前,完成3号+8号机组相关厂房的消防工程施工图审查。
在 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4号机组相关厂房的消防工程施工图审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
2.资质要求:
至少具备以下两项中的一项:
承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任务的咨询机构(入选专业含核电) ,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核工业行业反应堆工程设计(含核电站反应堆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
3.财务要求: 无。
4.业绩要求:
至少具备以下3项中的一项:
1)至少完成过1个及以上核电项目消防初步设计评审;
2)至少完成过1个及以上核电项目消防工程竣工验收评价;
3)至少完成过1个及以上核岛相关厂房的消防设计。
5.信誉要求:无。
6.人员要求
1)具备研究员高级职称; 2)国家消防相关专业的注册工程师资格,消防相关专业指: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 3)负责过1个及以上核电消防初步设计审查或消防验收工作; 技术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