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生态宜居城镇提档升级建设PPP项目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验证,并由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以西政字(2019)148号批准按PPP模式实施。招标人是经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西乌珠穆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资格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西财购准字2020【GKZB】004号 采购文件编号:XWQGGCG2020-ZH-GKZB0002-00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生态宜居城镇提档升级建设PPP项目 1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内容 本PPP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如下12个子项目。 (1)西乌珠穆沁旗会展中心项目: 新建西乌珠穆沁旗会展中心占地面积13500平方米(约20.25亩),总建筑面积面积12000平方米,并配套基础设施、景观。会展中心内设展览厅、会议厅等。 (2)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市政路网建设工程: ①财政局向北至巴拉嘎尔街新建道路面积3768平方米;新建雨水管线长445米;新建电缆沟长471米。 ②乌珠穆沁街(哈拉图路—新高勒路)道路提升改造:新建雨水管网新建3460米、新建地下弱电管沟3460米。人行道提升改造41160平方米。路灯更换80盏,景观灯更换48盏。 ③巴彦高勒路(旗政府—交警大队)道路提升改造:其中道路提升改造路面49200平方米(旗政府—白音华街),新建雨水管网2000米、新建地下弱电管沟2770米。人行道提升改造44320平方米。路灯更换123盏,景观灯更换81盏。 ④柴达木路(北转盘—校园街)道路提升改造:其中道路罩面36000平方米,雨水管网新建3000米,新建地下弱电管沟3000米。 ⑤罕乌拉街道路提升改造:其中道路提升改造路面100422平米,路灯改造工程更换罕乌拉街216盏。 (3)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排洪渠工程: 新建城市排洪渠3035米,其中:永和小区西侧860米、新高勒路东至巴拉嘎尔河600米、敖包山至柴达木路425米、阳光小区550米、乌珠穆沁街西段500米、瑞馨小区西侧100米。 (4)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道路交通设施: ①交通信号灯改造工程,增设8套交通信号灯、更换40套交通信号灯(灯杆不更换)、维修12套交通信号灯及配套电缆、更换四处交通信号灯地下主电缆。 ②新建交警岗亭4个:罕乌拉街与巴彦高勒路交叉口、巴拉格尔街与巴彦高勒路交叉口、乌珠穆沁街与巴彦高勒路交叉口、罕乌拉街与柴达木路交叉口; ③交通道路标线7.5万平方米:其中城区停车位划线约1万平米、道路交通标线(包括主干道,巷道,辅路)面积约6.5万平米。 ④安装隔离护栏6公里:位于罕乌拉街、巴彦高勒路; ⑤道路指示标志标牌:不规范的道路交通指示标牌、板面不反光或交通指示牌已不符合当前交通法的要求、城区大型交通指示牌。更换道路指示标志标牌总共420套;道路交通指示标牌240套;大型交通指示牌180套。 (5)西乌旗老年活动中心停车场工程: 停车场位于西乌旗老年活动中心东侧,占地面积9975平方米;其中:停车位3520平方米,道路5110平方米;绿化1345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提供240个小型汽车停车位。 (6)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城镇整治项目: ①劳务市场位于柴达木路和巴拉嘎尔街交叉路口东南角,占地面积49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共两层。 ②巴拉嘎尔高勒镇特色小吃街位于文化广场西北侧,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总摊位数约160个。 ③废旧品回收市场位于巴拉嘎尔高勒镇西2公里,占地30000平方米。 (7)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对20个小区、148栋单体楼的排水管网、供热管网、硬化地面,外墙保温等维修,涉及改造小区面积81.42万平方米。 (8)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长调主题公园: 位于阳光小区东侧,占地4.8公顷。建设内容有:人工湖、水系、廊架、凉亭、雕塑、木栈道、休息座椅、假山、养护管理用房等。 (9)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居民区便民市场项目: 巴拉嘎尔高勒镇新建6处便民市场规划用地面积8170平方米。市场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设置摊位数150个,单层钢结构;停车位90个,面积1620平方米;道路面积1960平方米,硬化面积1590平方米。 (10)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公园广场维修: 休闲广场、文化广场、浩毕力干葛根敖包、科普广场、巴拉嘎尔湖、双拥广场、生态公园、小游园等喷泉、花池、雕塑维修;更换电缆、景观灯2271盏。改造生态公园北门,占地约60平方米。新建千人箭雕塑,占地约200平方米。 (11)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居民区巷道维修工程: 维修居民区巷道194148平方米,其中:宝日陶勒盖社区60040平方米、巴拉嘎尔社区19684平方米、巴彦胡硕社区31676平方米、罕乌拉社区33612平方米、巴彦乌拉社区49136平方米。 (12)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给排水老旧管网改造及中水管网工程: ①巷道给水管网改造10.4公里,其中:柴达木路3985米,科普广场628米,政府至老三校737米,阿拉坦高勒5007米。 ②巷道排水管网改造12.1公里,其中:巴彦高勒路2550米,政府至老三校670米,乌珠穆沁街2529米,新高勒路3816米,巴拉格尔街2500米。 ③道路铺设中水管网17.3公里,其中:阿拉坦高勒路5084米,乌珠穆沁街2352米,巴彦高勒路4541米,柴达木路(综合医院至校园街)1388米,校园街东西方向2868米,校园街至主题公园1070米。 2、服务内容 (1)公共地面维护,包括:路面、人行道、巷道路面、停车场,停车场绿化服务内容:地面的日常修补等; (2)路灯维护,包括:路灯、景观灯,总计2800多盏灯,强弱电管沟9701米,服务内容:日常巡检、灯具更换维护等; (3)雨水、排水渠维护,包括:排洪渠、雨水管网,服务内容:日常维护和管道清淤等; (4)交通交通划线; (5)物业管理,包括:会展中心、20个小区和单体楼、劳务市场、废品回收站、小吃摊位、市场摊位,服务内容:日常卫生清扫、安保服务等; (6)公园维修服务,公园维修服务,包括:长调主题公园、公园维修内容。服务内容:公园设施的维护; (7)项目公司管理,服务内容,维持项目公司的日常运作等。 (8)以及对会展中心展厅、会议室的租赁服务、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废品回收站、小吃摊位、市场摊位管理服务、弱电管沟管理服务。 3、建设地点、建设工期 建设 建设工期:预计建设工期2年。 4、投资估算、资金来源 投资估算总投资52904.72万元。 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13226.18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5%(政府投资3306.54万元、社会资本投资9919.63万元);项目公司融资39678.54万元(暂估),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75%,由社会资本负责筹集; 5、合作期限、回报机制、股权比例 合作期限:15年,包括: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政府25%,社会资本75%。 二、招标范围 1、 本次招标范围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生态宜居城镇提档升级建设PPP项目的社会资本。 2、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 (Build-Operate-Transfer,以下简称BOT)模式。 申请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组建的项目公司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包括投资建设权、运营期的运营权、收益权等。申请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设计、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合作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含土地使用权)、项目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无偿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 3、政府将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13226.18万元,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政府:社会资本=25%:75%。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为:西乌珠穆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额为:3306.54万元,出资时间:在投资协议内约定。 4、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施工的,相应的施工将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上述施工的价格将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5290472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财务状况 申请人需提供2016年-2018年连续三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其中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表明盈利且资产负债率不得大于80%(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满足即可); 3、投融资能力 3.1 投资能力 申请人投资能力不低于9919.63万元(若为联合体,须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确定,每一成员的投资能力≥9919.63万元×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出资比例)。 3.2 融资能力 申请人融资能力不低于39678.54万元(若为联合体,总体融资能力≥39678.54万元)。 4、商业信誉 在信用中国网( )和中国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交)。 5、对社会资本资质和能力要求为: 5.1资质要求 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须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满足要求) 5.2业绩经验 自2016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至少有一个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投融资或建设或运营或PPP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5.2亿元(含)。(如为联合体,业绩须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提供)。 类似项目投融资业绩证明材料:银行贷款证明或项目投融资协议; 类似项目建设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由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为准; 类似项目运营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或由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为准; 类似项目PPP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PPP合同为准; 6、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6.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且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占有项目资本金出资股份。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参与人的身份参与。 6.2联合体各方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职责分工提供相应资质证明。 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否则,相关申请/投标均视为无效申请/投标。 7、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8、申请人如为中央企业,依据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文,在资格预审时需提供集团总部同意投标该PPP项目的会议纪要或会议决议等证明材料; 9、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 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3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5:30时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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