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塔筒及附属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老君庙风电规划区内
2.2 规模:49.5MW
2.3 建设工期:该项目预计于2020年4月开工,2020年11月投产。
2.4 标段划分:塔筒及附属设备(本标段不含锚栓本体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范围:23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不含锚栓本体)设备、人员提升设备及安装、成套防坠落设备、备品备件、易耗品、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设备包装、运输(车板交货)及运输过程牵引(场外、场内)、一年质保及培训等技术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2.7 交货期: 2020年6月首批塔筒交货,全部塔筒设备在于2020年8月10日前,现场车板交货;交货期3个月;全部设备不超过3批交付。(具体交货日期以买方排产函为准)
塔筒交货期:见第一卷“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全部设备不超过3批交付。
具体交货进度要求如下:
(1)2020年6月20日之前第一批(8套)货到现场;
(2)2020年7月20日之前第二批(8套)货到现场;
(3)2020年8月10日之前第三批(7套)货到现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新疆木垒风电场一期49.5MW 项目塔筒及附属设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新疆木垒风电场一期49.5MW 项目塔筒及附属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备 ISO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 3 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年限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4、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不是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 号),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各申请人承诺,如中标,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8、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
2、投标申请人具有D1、D2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证书。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200台2MW及以上级别风机塔筒安全投运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4月3日9:00起至2020年4月15日17:00止。(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完成注册,注册完成后凭登陆账号浏览招标公告及预览招标文件(部分)。如需购买,按照详细招标公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注册审核电话:13810351893
联系人: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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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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