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委托,对超声骨密度仪、甲醛灭菌器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
二、项目编号:KWAD2J2020191
三、采购组织类型:单位分散采购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五、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及预算金额: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六、竞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竞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能力,具备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3、竞标人还须具备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证件(生产企业: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采购文件的竞标人竞标。
七、竞标保证金:A分标: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B分标:人民币肆仟元整 (¥4000.00)
竞标人必须于竞标截止时间前将竞标保证金从竞标人的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到达
2020年4月3日
分标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A
超声骨密度仪
1台
27.00
B
甲醛灭菌器
1台
3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