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公安局音响及文体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鹰潭四方招标咨询 受鹰潭市公安局委托,就鹰潭市公安局音响及文体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TSFZB-2020-003)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采购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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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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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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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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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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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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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公安局音响及文体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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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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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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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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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购2020B00031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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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谈判文件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
2、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不接受。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1、从2020年4月6日至2020年4月10日,每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9:00~11:00,15:00~17:00时(北京时间)到鹰潭市 报名室(鹰潭市林荫东路与湖西路交叉处,鹰潭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内二楼)获取谈判文件。
2、供应商在获取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及法人有效身份证;
(3)经审计的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8)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 ”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查验。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为2020年 4月 14 日9时30分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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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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