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羊圈山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盐池县羊圈山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己由盐池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农发【2019】2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法人为盐池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
1.2建设内容: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79Km²。新修水平梯田459.74hm²;加固修复洪浸坝3座增设溢洪口5处,修复涝池2座,新建500立方米涝池1座;修生产道路14.65Km、排水沟1073m,田间道路27.58Km;封禁治理2219.67hm²,建封禁标志牌3座。
1.3 标段划分:分为2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内的全部内容。
1.5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外省企业须提供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证书(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市场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2.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
注:(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或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2.5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 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注:报名时填写的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nxggzyjy.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