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湖新建保育院装修改造(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建省招字[2020]第07号
本招标项目九龙湖新建保育院装修改造(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已由赣发改投资【2020】1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建业主为江西省直属机关建筑设计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
2、项目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4、建设内容:对上述三个地点的保育院进行统一设计装修施工改造,包括局部土建改造、室内外装修、园林绿化、空调、智能化、厨房设备购置、多媒体教学设备购置室外活动场所建设等。
5、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后续现场配合服务】、采购(涉及有关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及施工、调试、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7、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20日历天;关键时间节点工期:方案设计确定后,2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1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8、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9、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负责施工的单位;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2家。联合体各方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3、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申请人具备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二)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
2、设计负责
3、施工负责
4、施工技术负责
5、项目施工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劳动力管理员)、资料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
6、 外省进赣:
①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省外人员登记”。
②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规定,外埠来赣施工单位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 )上针对本项目的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
7、提供上述所有人员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时限为2019年6月1日起连续6个月及以上(不含当月))。
(三)业绩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至少具有近五年内(2015年1月-开标截止日)一个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至少具有近五年内(2015年1月-开标截止日)一个投资总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至少具有近五年内(2015年1月-开标截止日)一个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上午9:30 分;地点为 四楼5号开标室(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