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西安市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本级)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蓝田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工程设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20-SN-QC-FW-0140
三、采购人
四、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西安蓝田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工程设计采购项目1项
项目概况: 西安蓝田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位于西安蓝田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热电联产项目东侧。本工程规模确定为餐厨垃圾建设处理规模为300t/d,厨余垃圾建设处理规模为200t/d。本项目处理工艺选择吸取了国内类似城市现有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运行和管理经验,通过工艺比选,确定了“以厌氧产沼气用于资源循环为处理目标的技术路线”。项目总投资约2.8亿元。
项目用途: 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
采购预算: 42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投标供应商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3、拟派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以财库〔2019〕9号为准;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以财库〔2019〕9号为准;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4-01 08:30:00至2020-04-09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4-23 14:00:00
2、投标
3、开标时间:2020-04-23 14:00:00
4、开标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