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域龙游工业园区
一、招标条件
浙江龙游热电 相关技改项目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龙游热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浙江龙游热电 2台50t/h燃气锅炉由杭州华源前线能源设备 设计制造,2号燃气锅炉于2016年8月投入运行,1号燃气锅炉于2018年12月投入运行,型号为:SZS50-2.3/350-Q ,设计蒸汽温度350℃,压力2.3MPa,锅炉选用德国欧科RPD100G-RU分体式全自动天燃气燃烧器,最大输出功率45MW,NOx排放量不超过150mg/m。目前《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正式文件已下发,行动方案要求2018年10月出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方案,龙游热电现有燃气锅炉必须进行低氮改造,改造后NOx排放浓度<30mg/Nm ,满足地方环保排放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161/17-SG-0101 | 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 一、二号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低氮燃烧改造设备、安装 、调试。详见招标文件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B级及以上《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或2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投标人改造非本企业制造的锅炉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投标人近5年内 应具有至少2台容量为30t/h及以上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或低氮锅炉制造业绩 。要求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能明示合同双方单位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履约时间、合同标的、数量、主要参数、盖章签字等内容。
4.投标人近三年 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4-01 15:30到2020-04-09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4-01 15:30到2020-04-09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http://
九、
招 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