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贾湾学校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都区贾湾学校建设项目 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社会【2020】6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968万元、省级资金6021万元、拟申请省级资金863万元,其余资金有地方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乐都区贾湾学校建设项目 、 、 、 、 、 。
其中:乐都区贾湾学校建设项目--教学楼二段工程,建筑面积:14600.45平方米;建筑高度:22.1米;建筑层数:地上五层;首层层高5米。
乐都区贾湾学校建设项目--宿舍1号楼工程,建筑面积:2031.74平方米;建筑高度:12.2米;建筑层数:地上三层;层高3.6米。
乐都区贾湾学校建设项目--宿舍2号楼工程,建筑面积:2097.67平方米;建筑高度:15.8米;建筑层数:地上四层;层高3.6米。
乐都区贾湾学校建设项目--食堂工程,建筑面积:2217平方米;建筑高度:12.35米;建筑层数:地上二层;层高5米。
乐都区贾湾学校建设项目--锅炉房工程,建筑面积:315.44平方米;建筑高度:8.15米;建筑层数:地上一层;首层层高6.6米。
乐都区贾湾学校建设项目--门卫室工程,建筑面积:57.82平方米;建筑高度:7.1米;建筑层数:地上一层;首层层高4米。
以上建设内容全过程施工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应符合《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管理规定 》 的相关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已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经过实名制认证,并录入青海省工程建设和信用管理平台,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栏的 《青海省 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 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4.3招标人 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 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 2020年04月21日上午9:00时 ,由招标人 在 第 开标室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5.2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台不予受理。
5.3本项目为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省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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