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河金川水电站工程物探检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金川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以北约13km、大渡河右岸支流新扎沟汇合口以上约1km的河段上,是大渡河干流水电开发的第6个梯级电站,上游与双江口水电站相衔接,下游经金川县城接巴底水电站。自工程区沿省道S211线北行36km至红旗桥、后接国道G317线可到达成都,坝址处距成都全长约425km,对外交通方便。
金川水电站坝址控制流域面积39978km2,多年平均流量509m3/s,多年平均径流量160.5亿m3。水库正常蓄水位2253m,水库长度32.9k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4.8775亿m3,为日调节水库;装机容量为860MW,安装4台单机容量215MW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电站额定水头93m;与双江口联合运行枯水年枯水期平均出力217.2MW,与双江口联合运行年发电量34.857亿kW·h,年利用小时数4053h。
本工程为二等大(2)型工程,挡水、泄洪、输水及发电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物为2级建筑物,永久性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因大坝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高超过100m,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溢洪及生态泄水道闸室段等壅水建筑物提高一级按1级建筑物设计,其他泄洪建筑物、引水及发电建筑物为2级建筑物,下游消能防冲等永久性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
(1)挡水建筑物
挡水建筑物为建造在深厚覆盖层上的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2258m,宽10m,坝顶长度275.78m,最大坝高112m,最大底宽400.0m。坝体上游面坝坡1∶1.4;下游坝坡设置5层宽8m的“之”字形马道,综合坡比为1∶1.69,高程2230m以上局部坝坡1∶1.4、以下1∶1.3。趾板采用平趾板型式,两岸趾板基础高程2200m以下座落在强卸荷下限附近,以上座落在强卸荷岩体中上部;河床趾板建基面高程2146.00m。河床坝基覆盖层采用一道厚1.2m的混凝土防渗墙,防渗墙底部嵌入基岩1m,下接一排防渗帷幕。
(2)泄洪建筑物布置
泄水建筑物由右岸2孔开敞式岸边溢洪道和1条泄洪洞组成。溢洪道为岸边开敞式,长约426.8m。与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相接,由引渠段、堰闸段、泄槽段及挑流鼻坎段四部分组成,溢洪道进口引渠底板高程为2225m,堰顶高程为2232m,每孔宽度为14m,孔口中墩宽4.5m,设有平板检修门和弧形工作门,工作门孔口尺寸为14m×23m(宽×高),最大泄流能力6230.0m3/s。泄洪洞布置在溢洪道右侧,长约938.5m。前期参与施工期度汛,永久运行期则泄洪,最大泄流能力1600.00m3/s,泄洪洞进口为岸塔式,进口底板高程为2175.0m,工作门孔口尺寸为8m×7m(宽×高)。
(3)导流洞建筑物布置
导流洞断面型式为城门洞型,按有压洞设计,断面尺寸为12.5m×14.5m(宽×高),侧墙高度11.5m,顶拱高度3.0m,进口底板高程为2153.5m,洞身长1035.75m,进口引渠长26.0m,进水塔闸室段长18m,宽19.5m,塔高48.0m,孔口尺寸为12.5m×14.5m(宽×高),底板高程2153.5m。塔后设渐变段,长20m,由方型洞渐变为城门洞型。隧洞底坡i=3.48‰,其中导0+165.59m~导0+303.64m为转弯段,平面转弯半径R=150.0m,转角α=48.74o。出口底板高程2149.9m,在桩号导1+035.75m~导1+037.75m设置2m的明拱段,该明拱与洞内衬砌段一起浇筑,两侧采用1:0.5边坡,为混凝土衬砌结构。
(4)引水发电系统
引水发电系统布置在左岸山体中,由电站进水口、输水隧洞、地下厂房、主变洞、尾水闸门操作室、尾水隧洞、尾水渠和地面GIS开关站组成。进水口采用岸塔式进水口,进水口底板高程2230.0m,总宽度92.0m,顺水流方向总长度为23.5m,引水方式为“单机单洞”,引水隧洞洞径9m。地下厂房内布置四台机组,尺寸为162m×24.8m×62.8m(长×宽×高);主变洞为125m×16.5m×25.2m(长×宽×高);尾水闸门操作室尺寸为113.65m×10.20m×52m(长×宽×高),其后的尾水洞采用“两机一洞”的布置型式;尾水洞断面采用城门洞型,断面尺寸(宽×高)为12m×16m。地面GIS及出线站布置在左坝头下游2258.00m平台上,出线站及地面副厂房平面尺寸为111m×18m(长×宽)。
(5)生态放水设施
生态泄水道:生态泄水道轴线方位为NE41°,顶部高程同大坝坝顶2258.0m,由控制段、泄槽段及挑流鼻坎段组成。进口高程2239.5m,下泄流量范围130m3/s~210m3/s。
(6)鱼道
采取鱼道过鱼方案。根据金川电站所处区域独特的地理位置条件,通过拦导鱼设施将干流上溯鱼类导入新扎沟,借助新扎沟天然河段使鱼上溯至2246m高程附近,后在新扎沟左岸设置隧洞段鱼道进口,鱼道以隧洞方式穿越条形山脊,出口设置在金川库区右岸,距离枢纽区约4.6km。鱼道总长5.05km,其中新扎沟天然河道段鱼道长约4.0km,平均坡降24‰,人工隧洞鱼道段全长1.05km,综合坡比5.22‰。
(7)金属结构
金属结构设备主要有:溢洪道、泄洪洞系统的闸门及其启闭设备、输水发电系统闸门及其启闭设备、尾水系统闸门及其启闭设备、施工导流系统的闸门及其启闭设备。共设置各类闸门门槽、拦污栅栅槽55孔,设置闸门及拦污栅37扇,各类启闭设备17台(套)。
(8)机电设备
电站最大水头99.5m,最小水头86.6m,额定水头93m,采用4台单机容量215MW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装机总容量860MW,保证出力217.2MW。
各主要建筑物防洪设计标准及相应频率的洪水流量见表1-1。
表1-1 主要建筑物洪水标准
水工建筑物及级别 |
设计洪水 |
校核洪水 |
|||
水工建筑物 |
级别 |
重现期(年) |
洪水流量(m3/s) |
重现期 (年) |
洪水流量(m3/s) |
挡水建筑物 |
1 |
500 |
6590(6200) |
10000 |
8770(7830) |
电站厂房 |
2 |
200 |
5920 |
500 |
6200 |
消能防冲建筑物 |
3 |
50 |
4880 |
/ |
/ |
备注:表中括号外为天然洪水流量,括号内为双江口调蓄后的洪水成果。
(9)智慧工程
金川智慧工程建设与大渡河公司智慧企业、智慧电厂一脉相承,以具体业务为对象,数据流为导向,全面梳理智慧工程项目的业务范围和边界条件,建“四全”实现“三能”电厂,即大环境全感知,构筑物全掌控,业务量全数字,万事物全互联,实现管理风险识别,智能决策高效,经济运行最优的智慧电厂目标。在建设物理电站的基础上,利用大感知、大模型、大分析,以三维模型统筹工程数据构建虚拟云端电厂,实现物理电站和云端电站的相互对应。
金川智慧工程建设、应用BIM、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化感知等新兴技术,以现代化系统工程管理理念为指导,采用科学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同和决策一体化系统工程管理模式,对金川水电站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设计的施工资源、施工质量、工程进度等信息进行动态采集、自动分析、智能管控和闭环反馈,实现工程安全实时监测和预警、质量全过程可追溯、工程进度三维可视化实时监控、管控指标分级预警和决策,保障工程“五控制”目标的实现,为工程管控提供智能决策支撑。主要实现以下目标:
1)建立满足金川水电站建设的常规状态、施工过程、活动资源、环保水保的监测,实现对自然环境感知、运行环境感知、构筑物动态感知、活动因素感知和现场实景感知等方面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设计;
2)建立针对金川水电站大坝、地下洞室的网络通信传输组网方案,并针对关键区域进行技术选型;
3)建立满足金川智慧工程数据存储、计算、分析、应用等需要的云计算平台,并统一部署在大渡河大数据云计算中心;
4)建立BIM工程数据中心,承接工程三维信息模型落地,实现工程指标量化管理和实时管控支撑。
5)根据金川工程建设实际需要,建设各智能单元,对整个工程建设过程实行系统、全面、规范和现代化的指挥和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6)完成预警指挥中心建设,构建智能单元数据集成分析展示、关键指标预警、算法模型构建及专家库等分析应用,实现工程建设分析评价、智能决策和全要素管控。
2.2 招标范围
(1)本招标项目为大渡河金川水电站工程物探检测(合同编号为JC-QT-2019-029,其招标范围为大渡河金川水电站工程物探检测。
(2)本招标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
1)大坝及溢洪道工程物探检测;
2)引水发电系统工程物探检测;
3)泄洪放空洞工程物探检测;
4)导流洞工程物探检测;
5)帷幕灌浆检测;
6)其他项目物探检测。
2.3 服务期
本合同服务期限计划自2020年6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总服务期为67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国家行政(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近10年来(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承担过或正在实施的大型水电站大坝(或地下厂房)工程施工期物探检测服务项目业绩;
(4)拟任项目经理为地球物理勘探或相关专业毕业,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60个月)及以上水电工程物探检测工作业绩,且具有大型水电站大坝(或地下厂房)工程施工期物探检测服务项目副经理(或副总工)及以上工作经历。
3.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0)近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
3.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未在国家相关管理机构(包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且未在国家能源集团禁止投标名单内。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子公司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3.5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3月31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4月07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