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包头化工外排废水脱盐达标排放改造项目专有技术、技术服务及专有设备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一套设计处理能力400m3/h浓盐水分盐结晶装置及附属配套设施(1座3万m³储罐、1座10kV变配电站及1座3000m³/h循环水站),本项目杂盐出盐率≤15%。整个工艺系统应稳定可靠,处理能力、出水水质、结晶盐品质有保证,应尽可能降低运行能耗和物耗。
装置生产时在达到100%设计能力下操作是最优的,考虑到进水水量和水质的波动性,并充分考虑实际生产运行中的水量波动,装置操作弹性负荷按50~110%考虑,水质至少应满足短时间内水质波动至120%的条件下能够稳定达标运行。系统处理最大可接受水量440m³/h,个别时段超量排水时通过进水调节罐进行缓冲。
2.2招标范围:投标方的合同装置界区从浓盐水进入到产出合格产品水及产品盐的浓盐水分盐结晶装置界区为止,界区范围为浓盐水分盐结晶装置红线外1米。投标方认为必要的其它设施。详见技术规格书。
2.3其他:
1)项目地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2)操作时间
日操作小时: 24小时
装置年操作时: 8400小时
操作制度: 四班二运转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净资产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任意连续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结果与投标人提高扫描件一致。(网址:http://www.cnca.gov.cn/)办事大厅→业务专栏→管理体系认证与服务认证→相关信息系统→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
6)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环境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至少提供一个全流程的已投运煤制油、煤制烯烃或煤制甲醇项目浓盐水分盐结晶工业化运行业绩或具有煤制烯烃浓盐水分盐结晶中试成功通过性能考核的业绩。氯化钠结晶盐应达到GB/T 5462-2015工业盐标准中的精制工业干盐一级以上标准;硫酸钠结晶盐应达到GB/T 6009-2014 工业无水硫酸钠标准中的Ⅱ类一等品以上标准要求。
2)工业化运行业绩盐加工量不小于2m³/h及蒸发结晶规模不小于20m³/h的合同承包模式须为工艺包及工艺设备成套供货、EP、EPC、BT或BOT之一;中试项目业绩盐加工量不小于10kg/h小时;(以上对应值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所提供业绩需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时间)有效期内的业绩,且应为已运行业绩。
4)业绩证明须提供承包合同复印件,提供用户出具的生产运行合格证明或性能考核报告,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盐质量检测报告;以上业绩证明资料,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交原件扫描件,且招标人有权进行实地核实。
【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失信、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注册地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没有列入集团黑名单及在集团内无不良记录。
【4】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或注册给水排水工程师资格(扫描件);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两家,且均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联合体应以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牵头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3月31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4月07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不收取招标文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