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主体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穗发改核准[2019]12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nEstyle='font-family:宋体'>2. 项目概况与招标nEstyle='font-family:宋体'>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 >2.1.2建设 >2.1.3建设 >2.1.4设计 >2.1.5勘察 >2.1.6监理 >2.1.7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一座日均焚烧处理生活垃圾3000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配置4 台800吨/日炉排焚烧炉,2 台50MW凝汽式汽轮机组,以及一座设计处理规模为1200 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规模为1000 吨/日的炉渣综合处理厂,并配套建设环卫车辆洗车及检验区、综合服务楼、门卫室、取水供水工程、进场道路、外电供电和电力上网接入工程等。本项目总建筑约81919.44 平方米(地块一:69955.10平方米,地块二:8975.34平方米,地块三:2989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60464.0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76米,构筑物最大高度90米。主要建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综合主厂房(含焚烧厂房、汽机房、集按楼、GIS楼等)、生产管理楼、综合水泵房及备用水池、机力通风冷却塔、循环水泵房、油罐及油泵房、烟囱、交接班室、地磅及地磅房、高低浓度污水处理车间等建构筑物。详见本项目的技术需求书。 >2.1.8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包服务和工作成果的形式承包本技术服务工程,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在检测服务费结算时不予调整。 >2.2招标内容: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建筑质量检测,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包括不限于: >1、见证取样检测 。 >2、主体结构工程检测。 >3、钢结构工程检测。 >4、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要求及设计要求。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1)于发出中标通知书起七日内,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并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 >(2)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3)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确保检测工作满足项目进度需求。 >(4)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5)资质不能涵盖的检测项目,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由中标人委托有资质的相应单位实施。 >如根据实际工作量需要进行调整时,招标人有权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拒绝。 >2.2.3服务期: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检测服务项目完成为止,确保检测工作满足项目进度需求。 >2.2.4最高投标限价:237.66万元。 >2.2.5项目编号:JG2020-1241 。
nEstyle='font-family:宋体'>3. 投标人资格要求nEstyle='font-family:宋体'>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3.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按国家法律经营 。 >3.3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检测范围须涵盖涉及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 >3.4 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5 拟派的 >3.6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7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诚信档案。 >3.8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名单见本公告附件二)。 > nEstyle='font-family:宋体'>4. 招标文件的获取nEstyle='font-family:宋体'>
>4.1 >4.2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0年3 月 28日00 时 00分至2020年 4月 20日9 时 3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人通过广州 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 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站指引。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 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 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站下载。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4 月 20 日 9 时 30分, >5.2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时间为:2020年 4 月 20 日 9 时 15 分至 2020 年 4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0年 4 月 20 日 9时30 分至2020年 4 月 20 日10 时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数字交易平台(网 >5.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 > >
nEstyle='font-family:宋体'>6.
1. 招标条件 nEstyle='font-family:宋体'>
>nEstyle='font-family:宋体'>2. 项目概况与招标nEstyle='font-family:宋体'>范围
>2.1项目概况nEstyle='font-family:宋体'>3. 投标人资格要求nEstyle='font-family:宋体'>
>3.1 nEstyle='font-family:宋体'>4. 招标文件的获取nEstyle='font-family:宋体'>
>4.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nEstyle='font-family:宋体'>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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